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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2月实施

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举意味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担负碳减排重要任务的能源化工企业要顺应新时期生态发展的大趋势,着力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力,加快构建化工绿色转型新格局。

该《办法》曾于2020年11月初征求意见,仅3个月后就将正式施行。《办法》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了规定,包括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等。

《办法》指出,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同时,还将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