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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发文: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石化化工行业这样干
七部门发文: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石化化工行业这样干
2月29日,工信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起点发展,培育制造业绿色融合新业态,提升制造业绿色发展基础能力。 石化化工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主战场之一。《指导意见》对石化化工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优化重构方面,《指导意见》提出: 加快传统产业产品结构、用能结构、原料结构优化调整和工艺流程再造。 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推动产品向高端、智能、绿色、融合方向升级换代,推动形成品种更加丰富、品质更加稳定、品牌更具影响力的供给体系。 构建清洁高效低碳的工业能源消费结构,实施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行动,有序推进重点用能行业煤炭减量替代;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拓宽电能替代领域,提升绿色电力消纳比例。 推进绿氢、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再生资源、工业固废等原料替代,增强天然气、乙烷、丙烷等原料供应能力,提高绿色低碳原料比重。 推广石化化工、纺织等行业短流程工艺技术。健全市场化法治化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到2030年,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2%,合成气一步法制烯烃、乙醇等短流程合成技术实现规模化应用。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方面,《指导意见》提出: 定期更新发布制造业绿色低碳技术导向目录,遴选推广成熟度高、经济性好、绿色成效显著的关键共性技术,推动企业、园区、重点行业全面实施新一轮绿色低碳技术改造升级。 支持大型企业围绕产品设计、制造、物流、使用、回收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转型需求,实施全流程系统化改造升级。 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找准绿色低碳转型短板,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技术改造。 鼓励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对标绿色工业园区建设要求,开展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整体改造升级,组织园区内企业持续实施绿色低碳技术改造。 支持行业协会制定重点行业改造升级计划,鼓励地方开展环保绩效创A行动,提升行业环保治理水平。 引导区域绿色低碳优化布局方面,《指导意见》提出: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定位,把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结合起来,加强跨区域产业分工合作、科技协同创新、要素优化配置。 发挥地区特色和优势,综合平衡生产力、能源、资源、市场需求等要素,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有序承接产业转移,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符合环保、能耗、水耗、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动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转移。 严格项目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协同提升,重点发展钢化联产、炼化一体化、以化固碳等产业耦合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强资源耦合和循环利用,加快建设“无废企业”“无废园区”“无废城市”。 推动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高起点发展方面,《指导意见》提出: 在新材料领域,开展共伴生矿与尾矿集约化利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稀土、稀有金属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在环保装备领域,针对新污染物治理等新需求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在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领域,加快液化天然气(LNG)、甲醇、氨、电池等动力形式的绿色智能船舶研制及示范应用。 谋划布局氢能、储能、生物制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未来能源和未来制造产业发展。 围绕石化化工、钢铁、交通、储能、发电等领域用氢需求,构建氢能制、储、输、用等全产业链技术装备体系,提高氢能技术经济性和产业链完备性。 发挥生物制造选择性强、生产效率高、废弃物少等环境友好优势,聚焦轻工发酵、医药、化工、农业与食品等领域,建立生物制造核心菌种与关键酶创制技术体系。 聚焦CCUS技术全生命周期能效提升和成本降低,开展CCUS与工业流程耦合、二氧化碳生物转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及示范。 《指导意见》还提出,到2030年,完成5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制修订,各级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0%。 (来源:中化新网2024-03-01)
2024年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启动
2024年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启动
应急管理部2月28日发布消息,为防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重大安全风险,全力做好安全风险防控,推动重点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启动2024年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 目前,第一批专家指导服务组已分赴北京房山区、天津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园区、河北沧州市渤海新区临港产业园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山西太原市清徐县、辽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开展工作。 本次专家指导服务将从2月底至10月,分批次对全国73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实现全覆盖,以指导基层和企业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为着力点,以推动相关重点工作在基层和企业的落实为主线,通过企业自查、市县复查、省级核查、部级指导,突出作业安全专项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专项检查、液化烃储罐区和老旧装置设备改造提升、高危工艺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试生产方案落实情况等重点任务,加强指导服务与考核评价,推动重点县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确保年度重点工作率先落地见效。 专家指导服务将针对各地实际,强化培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地方建立建强本地专家队伍,不断增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支撑。 (来源:中化新网2024-2-29)
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尾矿、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废钢铁、废塑料、废橡胶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5万亿元。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意见》明确五方面政策举措。一是推进废弃物精细管理和有效回收。按照废弃物不同来源精准施策,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管理,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二是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根据废弃物不同利用方式分类施策,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推进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三是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综合考虑废弃物资源价值、循环利用难度等因素,对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工作进行部署,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加强低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探索新型废弃物循环利用路径。四是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培育行业骨干企业。五是完善政策机制。聚焦政策和机制堵点难点,完善支持政策和用地保障机制、科技创新机制、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 (来源:中国化工报2024-2-20)
央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央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日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将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类监督管理,自3月1日起施行,《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同时废止。 《办法》将中央企业依据国务院国资委核定的主营业务和安全生产的风险程度分为3类。其中,第一类为主业从事煤炭及非煤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使用、交通运输、冶金、机械、电力、建材、仓储等企业,包括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等54户。《办法》指出,对企业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主营业务内容变化及企业申请进行调整。 《办法》具体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奖惩等4方面内容,其中提到,中央企业要逐级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类中央企业、涉矿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总监,所属安全风险高的企业应全面推行专职安全生产总监制度。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奖惩方面,《办法》提出,国务院国资委对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半年内发生3起及以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1个月内发生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中央企业进行通报,并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根据中央企业考核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定情况,将对其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降级或者扣分。